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辞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直接辞职走人的后果
1、提离职直接走会的后果如下:如果违法辞职,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因无法找到接替者而遭受的损失。是否发生损失,以及损失的数额,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2、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辞职直接走有什么后果 直接辞职走人的后果: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后果
法律主观: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企业将有权停止继续缴纳自离职工的社保及公积金)。
劳动者擅自离职的后果如下: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不存在私自离职一说,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或者违法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需要 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劳动者擅自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签了合同自离的后果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事业单位辞职有什么影响
会除名处理,并且不可以再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除名处理,并且不可以再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单位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事业编最低服务年限辞职后果是会被记录到诚信档案中,五年内是不允许参加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等公职类考试的。
事业单位服务期内辞职没影响。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约定辞职,即要支付违约金。
事业编制辞职的后果事业编试用期内辞职对以后是没有影响的,试用期内是可以辞职的,但不建议立即去事业单位报到,因为部分地市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建议跟单位协商好再离开。
如果有服务期规定,在服务期内是不能随便辞职的,也不能故意犯错被辞退、开除。如果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者被开除、辞退,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人员或者公务员考试,不能从事类似的工作。
自行离职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正式员工自动离职的,单位应该及时与职工办理离职及退工手续。
法律主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
如果是在国企自动离职的话就代表着本人自愿离开现有的工作岗位,是会被记录到个人档案中的,同时也是一种处分,因为这个记录会影响你以后的工龄,再次就业之后的福利和工资等等,对自己很不利。
劳动合同中途离职有什么后果
1、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即可离职,试用期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
2、辞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辞职,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4、劳动合同签了以后辞职对以后没有影响,因为法律当中都已经规定了,劳动者他是享有一个自由的辞职的权利的,所以即使是现在进行辞职的话,那么对于日后的一个工作都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这也不像是那些犯罪活动,没有犯罪记录等等。
5、劳动合同签一年提前离职不会有影响。合同到期前离职不算违约,除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才属于违约。
6、劳动合同签三年,中途辞职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不要赔钱。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辞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