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判决书中的赔偿怎么消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家赔偿判决书的执行期限
1、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法律主观:判决书下来的二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国家赔偿期限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4、法律主观:法院判决书有还款日期,限定债务人应当在此期限前自行偿还债务。申请执行还款的期间为二年。
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上的金额赔付怎么办
1、向保险公司投诉;向银保监会投诉;到当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进行赔偿。
2、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的金额赔付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的金额赔付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保险公司不按判决书的金额赔付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判决书下来10日内没有赔偿
1、十天内可以,判决书中有规定,按判决书中的规定执行,在对方收到判决之日后十日内可以找对方要赔偿,但是,如果对方立案赔偿的,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履行判决义务的是被告签收判决书之日为判决生效之日。
2、法院强制执行是无限期,除非被执行人死亡,并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是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69条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
3、您好!不知您是原告还是被告。二审判决送达后即生效。如果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中付款义务,可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也可主动向原告履行生效的判决义务。
4、法院判了赔偿不赔偿怎么处理 法院判决后被起诉方不赔偿的,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诉讼。,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依法进行执行,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判决前已支付的赔偿款在判决书中应否扣除
1、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你们是拿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书以及扣款的收据这一套做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的。因为不是法院自己扣完款,然后自己用。所以他们是开不了发票的。还有,法院不是企业,根本就没有发票。他们是行政单位。
2、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法院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发票。
3、已经按判决书给对方现金赔偿,但对方还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已经扣款,可以申请执行回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申请执行回转程序。法院会将执行财产,退还给被执行人。
4、原告住院期间,被告曾为其垫付医疗费27500元,该部分应当从被告应支付的赔偿款中扣除。综上,一审判决对上述事实认定不清、依据不足,请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5、赔偿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的。你们是拿法院的判决书和强制执行书以及扣款的收据这一套做为税前扣除的依据的。 因为不是法院自己扣完款,然后自己用。所以他们是开不了发票的。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赔偿款是直接交由法院吗?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判决内容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对方,而不是将款项支付给法院。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需要将款项支付给法院,例如在执行中需要缴纳的罚款、赔偿金等。
法院判决后赔偿会被告方先交到法院。如果是判决,赔偿款一般会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再通知当事人去领取。现在的法院一般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但也有少数的法院使用支票。
一般会的,可以直接将赔偿款交到原告个人手中,并且要求其本人做好书面签收。如果还是不放心的话,可以去找原审的法官,由其开份说明,直接将款项交到法院账户,由法院转交给原告本人。
法律主观:判决书下来之后的赔钱流程,具体如下: 直接联系权利人,直接协商,双方如何交付,然后按约定交付即可。 协商不成的,在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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