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债权申报有个期限不太了解吧,所以小编今天就进行详细解释,还有几点拓展内容,希望能给你一定的启发,让我们现在开始吧!
债权申报的期限范围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法律主观:债权申报的范围一般要满足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 债务人财产 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债权人要从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要从公告的当天起三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法律主观:债权申报期限为三十日至三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应当提交债权关系的证明以及是否有担保。但是在最后一次财产分配前,都是可以申报债权的。
申报债权的范围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等等。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怎样的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债权申报的期限为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申报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申报的期限从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务人申报债权期限是多长时间
1、_x005f 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三十天,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4、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5、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报的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申报期限到了还能申报吗
法律主观:超过规定期限申报债权,可以补充申报。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主观: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能申报,可以进行补充申报,但已经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报。
一般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如果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可以重新申报的,重新申报的时间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债权人没有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相关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公司破产可以申报债权,而且是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若是过了期限,则债权不会得到实现,待公司将财产分配完毕后,也不能再次起诉要求履行债务。
小伙伴们,上文介绍债权申报有个期限的内容,你了解清楚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任何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让我们下期再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