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访客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几个相关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国外判决如何在国内承认
法律主观:外国的离婚判决在国内申请承认的办理方式:首先,由申请人向其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的申请材料。并且该外国判决应当附有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法律主观: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为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照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
(2)我国与该外国签订了双边条约,该国法院的判决在我国承认和执行,应按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3)我国与该外国虽然没有参加同一公约,或没有签订双边条约,但存在互惠关系。
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必须首先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提出申请,或者由外国法院向我国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的请求书,并附有相关文件。
对于具体案件来说,一国在决定是否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之前,都要审查外国法院对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外国判决必须是民事判决。
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1、法律主观: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为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对于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或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3、(二)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参加了有关的国际条约,或者有互惠关系。(三)要求承认和执行的裁判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
4、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损害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5、判决经审查后如无上述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情形,判决按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
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不得违背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并且不得损害我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主观: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为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法律分析:作出判决的法院所在国家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申请或请求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
1、在决定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时候,当事人必然相信并期待仲裁裁决的公正性,这也使仲裁裁决能够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并进而获得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合理性依据,是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之初的真实意思。
2、搜索答案 我要提问 百度知道提示信息 知道宝贝找不到问题了_! 该问题可能已经失效。
3、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
4、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执行行为没有违反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裁定,将异议予以驳回。根据本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内容就是解答有关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的详细内容了,我相信这篇文章可以为您解决一些疑惑,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反馈,谢谢阅读。